2020年9月2日,三农研究院康姣姣博士、吴方卫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上发表文章《农业补贴有助要素资源优化配置》。
农业补贴是各国政府支农、惠农的通行做法,也是促进农业发展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制度保证。在WTO框架下,农产品价格的“天花板”逐步封顶和农业生产成本的“地板”迅速抬升,补贴能带来的农民收入增长毕竟有限,加之,非农就业收入日益增长,不足以改变农业生产收益相对较低的局面。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农业补贴的作用和效果,这对于补齐建成小康社会短板,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动要素资源市场配置的完善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补贴是收入增加的途径也是调节要素价格的手段,2016年全面推开“三项补贴”改革(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调整大豆、棉花的临储政策为目标价格制度;取消玉米临储政策,改为生产者补贴等,农业补贴已经从“流通暗补”转变为“生产明补”,农业补贴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
现有的补贴可以分为奖励类补贴、资本类补贴、普惠类补贴。奖励类补贴提高农民农业生产收入,类似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效率工资,增加从事农业生产相对于非农就业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引导劳动要素在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的合理配置。奖励类补贴对于规模种植户来说,增加其经营农业生产的收入,促使其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继续租入农地等,资本类补贴降低资本相对价格,使得资本相对劳动的价格变得低廉,促进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增加资本的投入,或者是在要素投入中形成资本对劳动的替代,普惠类补贴不仅是财政的转移支付,某些普惠类补贴由于其计税方式和计税基础与农地是否撂荒有关,也促使农民将农地投入农业生产或者转租给他人,避免土地要素的闲置或者无效配置,使得土地要素的配置更加有效。
原文版面如下: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