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上海财经大学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博士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3人
培养方式:
(1)全部方向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
(2)博士生须参加学院每学期组织的双周博士生论坛,自二年级开始需报告自己的研究进展;
(3)博士学位科研标准注重科研成果质量,对博士生在国际知名期刊和国内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给予科研奖励,具体参见财经研究所相关规定;
(4)鼓励博士生对外交流,对博士生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上作报告进行科研奖励,具体参见财经研究所相关规定;
招生方向:
上海财经大学三农研究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申请考核”制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430或IELTS≥6.0或TOEFL≥90;
(2)在国际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报名程序
1、申请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考核费);
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sufe.edu.cn/)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向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十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单位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不超过3件。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经济学权威学术期刊(《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等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认定的权威A类或者B类期刊)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7)推荐信:两位经济学领域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8)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9)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10)外语水平证明。
邮寄或递交地址: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红瓦楼223办公室 盛伟老师(200433)注:
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三、初审
1、时间:12月上旬
2、12月中旬将通过邮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综合考核与录取
1、时间:12月底。
2、由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专家组成综合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综合考核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综合考核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综合考核委员会最终考核成绩,经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在学院网站一周公示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五、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联系人:盛伟
联系电话:(021)65903581